为了鼓励和支持我省文化企业开拓国际市场,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文化贸易企业,推动齐鲁文化“走出去”,根据《山东省重点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》(鲁商务服贸字[2012]829号),经各市组织申报,省商务厅、省委宣传部、省财政厅、省文化厅、省广播电影电视局、省新闻出版局等部门联合评审,认定: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61家企业为2012-2013年度山东省重点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企业,现将名单予以公布。
|
前 台:0633-2917533